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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万的自建别墅只需花40万就能建好?网友:傻子才信绝对烂尾了

发布日期:2024-03-19 08:01:34 浏览次数:

  100万的自建别墅只需花40万就能建好?网友:傻子才信绝对烂尾了明先生本以为自己找了个好公司,能花40万建个老家的轻钢别墅,没想到别墅烂尾不说,自己还被殴打,最终闹上法庭才赔了区区25万??究竟原因为何,一起来看看吧!

  明瑞鑫是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人。他对轻钢别墅——即轻钢结构房屋产生兴趣,也想在老家建一个。他在网上查询相关公司后,在豪斯积家公司的广告页面留了联系方式。

  明瑞鑫称,他当时本来是去豪斯积家公司谈建轻钢别墅的事,对方承诺45天完工,中途不需加钱。对方还提出,如果成为区域代理,不仅可合作建轻钢别墅,还有望通过推销轻钢别墅获利,他被对方说动,觉得轻钢别墅有前景,就签了一份代理合同。

  2020年6月22日,明瑞鑫和豪斯积家公司签订了一份《代理合同书》,约定明瑞鑫自2020年6月22年至2021年6月21日为豪斯积家公司的黄石区域代理;明瑞鑫向豪斯积家公司一次性支付39.8万元,豪斯积家公司按统一制定的价格向明瑞鑫提供39.8万元的“尊宅”品牌产品,并向明瑞鑫免费送208平方米的自建轻钢样板房材料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这份《代理合同书》并未就如何建轻钢别墅作出具体约定。“跟他们谈的时候,都说得好好的,然后要求他们写进合同,他们就推脱亿百体育app官方网站下载,说合同只是一个形式,不要太在意合同。”明瑞鑫称,当时豪斯积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对建轻钢别墅做了口头承诺,他只需提供宅基地和两个小工,其他都由豪斯积家公司负责,但这些均未写进合同,对方称合同只是一个形式,让他们不用担心。

  付了39.8万元后,明瑞鑫回家建别墅。对于明家来说,这是一个大项目,地基有200多平方米,计划盖相邻的两栋,由明瑞鑫和其叔叔一起合建。明瑞鑫说,根据豪斯积家公司的要求,他们先盖了一层,花了15万元左右。

  第一层完工后,豪斯积家公司进场,正式进行轻钢别墅建设,但矛盾很快爆发。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。

  3、再是根据合同,他一次性付了39.8万元,对方要向其提供39.8万元的“尊宅”品牌产品,并送208平方米的自建轻钢样板房材料,但连一层都还没建好,对方就不发材料,属于违约了。

  1、根据合同,明瑞鑫所付的39.8万元是获得区域代理资格的费用,该公司只向其提供208平方米的轻钢材料;

  2、而39.8万元的“尊宅”品牌产品,是指赠送39.8万元的进货定金,后续进货可以用这笔进货定金抵扣每次进货款的20%。

  1、别墅的地基约206个平方,二、三层加起来有400多个平方,但豪斯积家公司要把屋顶也算进去,仅屋顶就算出了100多个平方;

  2、在咨询之初他就明确说过,因为是两栋合建,地基有200多个平方,豪斯积家公司的销售人员表示“不要紧”,一方面该公司会赠送208个平方,另一方面他们有39.8万“尊宅”品牌产品,“你这39.8万一天不用完,你一天不用补钱。”

  3、豪斯积家公司开始提出要加20多万元,后提出可以只加8万,但入户门、窗户玻璃、栏杆扶手等均不包,他和家人认为该要求不合理,没有同意。

  由于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,自2020年开始,明瑞鑫家的轻钢别墅烂尾至今。相关照片显示,别墅的第一层已经用混转结构做好,第二层仅竖着一些钢材。

  明瑞鑫在别墅烂尾后,多次到豪斯积家公司维权。2020年12月2日,明瑞鑫和豪斯积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周某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接触,周某打了明瑞鑫一巴掌,致使明瑞鑫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,被评定为轻伤二级。

  随后,明瑞鑫一方举报豪斯积家公司,市场监管部门曾多次介入调查,并尝试调解,但均未调解成功。2021年7月,豪斯积家公司员工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。

  公诉机关指控称:2020年12月2日,因豪斯积家公司与明瑞鑫存在合同纠纷,明瑞鑫与该公司员工周某发生口角,周某右手朝明瑞鑫的左脸扇了一巴掌,致使明瑞鑫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。

  对于此案,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,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可以从轻处罚;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,对周某可酌情从轻处罚;周某认罪认罚,可从宽处理;周某的辩护人提出其系自首、初犯、偶犯,主观恶性不大,积极认罪,悔罪态度好,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,请求对周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,法院予以采纳。2021年11月,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周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。

  周某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针对维权被打一事,明瑞鑫表示,医疗费均是自己垫付,他已起诉周某及豪斯积家公司,目前此案尚未开庭。

  由建轻钢别墅而带来的合同纠纷,双方迟迟无法达成一致,明瑞鑫起诉豪斯积家公司,而豪斯积家公司也进行了反诉。

  1)《代理合同书》系双方自愿签订的,具有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,应为有效。现双方对《代理合同书》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各执一词,但均未提交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。鉴于双方均同意解除《代理合同书》,故应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二条之规定,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《代理合同书》。基于此,双方所主张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、违约金等诉请,法院均不予支持。

  2)关于返还货款的诉讼请求,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表示,双方对已发送货物的金额存在争议,豪斯积家公司主张其发货金额为171620元,但其提交的《明瑞鑫轻钢别墅材料清单》并无明瑞鑫的签名确认,属于单方证据,豪斯积家公司原本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。鉴于明瑞鑫已认可豪斯积家公司发送了部分货物,如要求豪斯积家公司退还所有的进货定金39.8万元,对豪斯积家公司明显不公平。鉴于明瑞鑫于庭审时提交了其婶婶的证言,而其婶婶在证言中陈述已收到货款金额为147644.61元。故法院认定,明瑞鑫的收货金额为147644.61元,豪斯积家公司应返还明瑞鑫剩余进货定金250355.39元(398000元-147644.61元)。

  3)至于明瑞鑫主张全额退还进货定金,将已安装材料拆卸、退还,明显不符合经济原则,会造成大量浪费与污染,对该主张法院不予采信。

  4)关于豪斯积家公司的人工费、设计费的反诉请求,鉴于《明瑞鑫轻钢别墅材料清单》虽载明上述费用,但无明瑞鑫签名,属于单方证据,豪斯积家公司对该两项反诉请求的举证并不充分,法院不予采信。

  2022年4月11日,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解除明瑞鑫与豪斯积家公司签订的《代理合同书》,豪斯积家公司返还明瑞鑫进货定金250355.39元,驳回明瑞鑫的其他诉讼请求,驳回豪斯积家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。

  明瑞鑫表示,他们不服该一审判决,已决定上诉。若仅退还25万元,他们损失惨重,烂尾的轻钢别墅由于钢材料价格上涨,其成本已成倍上涨,目前不少商家已暂停轻钢别墅项目,房屋一直烂尾也不是个事情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